肺炎鏈球菌疫苗打過13價或23價可以再打21價嗎?

☆疾管署已於2026年8月10日起升級肺炎鏈球菌疫苗政策,將21價(PCV21)與20價(PCV20)納入公費,並同步回收停止提供23價疫苗。依據最新規定,銜接施打的方式如下:

★如果以前「只打過」13價(或15價)可以再打1劑21價(或20價)疫苗。一般民眾需與前一劑間隔至少1年;但如果您是洗腎患者、機構住民或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(IPD)高風險族群,間隔至少8週即可接種。

★如果以前「只打過」23價可以再打1劑21價(或20價)疫苗。需與前次23價疫苗間隔至少1年。

★如果以前13價與23價「兩劑都已經打過」不需要再打。只要完成「13價(或15價)+23價」的接種,就視為已完整獲得保護力,不需要因為出了新的21價疫苗而重新施打。(例外情況:若您是19至64歲的高風險對象,且在65歲前就已經打完這兩劑,當您滿65歲且距離前一劑滿5年後,可經醫師評估再追加1劑。)

建議您前往醫療院所時攜帶健保卡,交由醫師評估最適合您的接種方案與間隔時間。